運行式起重機安全裝置
運行式起重機的重大事故,多數是由于起重機失去穩定性造成的。失去穩定性是由于超負荷、過卷揚等原因。為防止事故的發生必須裝設下列安全裝置:力矩限制器、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、幅度指示器、水平儀、防止吊臂后傾裝置、支腿回縮鎖定裝置、回轉定位裝置、倒退報警裝置、活動零件防護罩、電氣設備防雨罩。
(1)力矩限制器其功能是限制起重機的傾翻力矩,防止起重機因超力矩而發生傾翻事故。是由力的檢測器、臂長和臂角檢測器組成。當起重量達到額定值時,發出信號,并用紅燈顯示,進而停止工作。
(2)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該裝置是防止起重臂過卷揚的裝置,當起重臂接近最大角度時,限位開關打開,發出警報。
(3)幅度指示器將裝有活動指針的圓形指示盤吊掛在起重臂上,變幅時能指示出各種幅度下的起重量。
(4)水平儀該儀器主要是通過測出起重機底盤前后左右方向的水平度,來控制支腿,使起重機保持水平狀態。
(5)防止吊臂后傾裝置保證當變幅機構的行程開關失靈時,能阻止吊臂后傾。
(6)支腿回縮鎖定裝置保證起重機支腿回縮時,能可靠鎖定。
(7)回轉定位裝置在起重機行駛時,使上車保持在固定的位置。
(8)倒退警報裝置起重機向倒退方向行駛時,應能迅速發出報警音響信號和明滅相間的燈光信號。
(9)活動零件防護罩遮蓋住起重機上外露、有傷人可能的活動零件。
(10)電氣設備防雨罩遮蓋住起重機上的電氣設備,以防雨淋影響其性能。
建筑資質代辦咨詢熱線:13198516101
版權聲明:本文采用知識共享 署名4.0國際許可協議 [BY-NC-SA] 進行授權
文章名稱:《運行式起重機安全裝置》
文章鏈接:http://www.trashevolution.com/44816.html
該作品系作者結合建筑標準規范、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。如若侵權請通過投訴通道提交信息,我們將按照規定及時處理。